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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Intelligence Report #145 香港既得利益勢力的洗腦原理與愚民政策:「一國兩制」暗獨思想是如何鞏固的?

Writer's picture: Ryota Nakanishi Ryota Nakanishi

Open-source intelligence (OSINT)

FILE PHOTO: Woman in costume reading fate © Envato

🔻 IMPORTANT 【重要】暗獨思想


▪️「港府施政」叫做所謂‘改革’?:

李家超把施政報告中的一系列經常性施政措施說成‘改革’是虛假的。換言之,將他的經常性施政稱為‘改革’。這樣只不過離譜地把‘港府施政’說成‘改革’而已。連北部都會區也不能等同於改革整體。請問到底哪有改革措施?這已經是港府內特首西方顧問團的公關伎倆和設計所在。再加上,李家超今年早已宣布不會另外推動任內政治/政制/治理改革並把中央實現的改革當作‘已完成’作結(2024年10月16日)。於是,它們已鋪陳的是,施政報告的措施是‘改革’。李家超的施政叫做‘改革’。港府施政也叫做‘改革’。‘改革’叫做施政報告措施。‘改革’叫做李家超的施政。‘改革’叫做港府施政。如此,西方公關顧問團將‘改革’的外延偷換為極為普通的,非改革的一般事項而已。當港府施政需要改革之際,將港府施政說成‘改革’是欺騙。這是零。這也就是人民講的改革嗎?當然不是。事實上,不但在施政報告裡面並無改革,政治/政制/治理改革也根本不在其議程上。那麼,改革在何方?

 

▪️「蛞蝓施政」與香港改革:

雖然目前首要的最新國策是新質生產力,但是香港改革的95%現具條件推動,也就是過去二十七年內(1997-2024)不少知識分子已提出來而被忽略的種種外科手術性措施。有一個致命錯誤是,不能把利益固化藩籬,深層次矛盾,各種社會主要問題的解決全推遲至所謂‘興’之後。其實,連本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課題也可以在短時期內解決。有一個總體改革措施,囊括式改革措施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達至與逐一著手全面改革諸措施的落實相同的實際效果,各種改革議題和所有政治爭抝都將會迎刃而解。那捷徑就是中港全面統一。香港先與深圳合併後,深圳升格為一國兩制,香港作為深圳特區香港町,就得以專門服務深圳市政來解決本身發展新質生產力的課題。於是,簡言之,最現實的香港改革是中港全面統一。港府蛞蝓施政則永遠無法實現真改革。

 

蛞蝓施政是極力讓歷史開倒車,維持原有的英國殖民地體制,抗拒與中國全面統一的反動力量。這好像他們在等待有一天中共垮台,英皇重新收回香港一樣。

 

▪️「他們都跑掉了」?:

 從反修例風波完全熄滅的2021年1月起,所謂‘建制派’常說,「反對派及其支持者他們都跑光了。」這絕不是事實,甚至是誤導。第一,所謂建制派和所謂反對派都是香港既得利益勢力的右翼和左翼之別而已。甚至,雙方‘陣營’都是在同一群金主們經營顏色政治來分化管理本港勞動者階級的政治工具。於是,此兩者之間毫無本質差別。第二,真正的矛盾始終都是人民(佔絕大多數派的勞動者)與既得利益勢力(貪婪資本)。第三,所謂反對派及其支持者仍可數240-250萬並在境內正常過日才是事實。參與反修例風波的最大客觀人數是在2019年11月24日區選舉中投給反對派的294萬。那麼,其中大約一萬名被捕而已。之後,在2019-2023年間,大概40到50萬已離港。於是,簡單估算也得知所謂「他們都跑掉了」簡直是個謊言。

 

▪️「憲法基本法」還是「基本法至上主義」?:

 我最近在港島幾處看到了公務員事務局名為「憲法基本法」的新政府廣告。以前是只強調「基本法」而已。2024年標誌著從打擊明獨勢力轉為處置暗獨思想/力量的轉變。這主要是因為基本法23條立法實現的緣故。不過,新問題是,兩大國安法處理不到暗獨以及暗獨勢力,是因為基本上那實際上是目前擔當體制的骨幹和群體。暗獨力量高度與「一國兩制」和「基本法」融合並無縫隙地附著於此兩者。

 

直接明瞭的港獨(明獨)是可最簡單處理的。這已不再是難題了。

 

新難題其實是一直以來與明獨一起存在的舊難題。那就是暗獨。暗獨思想的基本輪廓如下:

 

1. 以「基本法」抵制中國憲法或國策。

2. 以「一國兩制」抵制一國另一制。

3. 以「一國兩制」的資本主義一制來合理化不執行,架空或違抗國策。這所謂「一國兩制下,可以是不同的」之說。譬如,當房住不炒為國策之際,撤辣促投機,哪裡是所謂「一國兩制下,可以是不同」的範疇內?而明明是違抗。

 

本港既得利益勢力的手段是,當權力上無法直接抗拒中共和中央之際,在本港居民的認知上,塑造和注入既得利益勢力自己夢想的政策/制度解讀和形象(往往是曲解)來取代真正的政策和制度本身的理解。即它們一直在打認知戰和心理戰。如此長年操縱和煽動了香港居民對中共和中央的反應。

 

譬如,最根深蒂固的洗腦是,「基本法至上主義」。他們過去一再過度以基本法為一切,製造了基本法是本港憲法的錯覺。其直接後果是,凡是中央指導本港施政時,都感到「被侵犯」「違反了基本法」等。相反,真實是,香港最高法律是國家根本法的憲法,而非授權法的基本法。此外,在中國憲法第31條(應國家之需,特區/一國兩制隨時都可設/可變)規定下,根本不存在「一國兩制不可變」的法律依據。

 

再加上,過去從1841年來到2024年現在的183年之間,實施的英國殖民時代條例群的習慣讓人誤以為固有性所在,即看似沒有中國憲法也可獨立存在一樣。不過,基本法是授權法,意味著所有體制權威和法律條文,包括英國殖民時代的條例都從1997年7月1日以來都不具有任何固有性,而是中央,憲法授權的東西。這不是表面上顯著的差別,結局就是對固有性的錯覺嚴重深入人心。換言之,暗獨力量的要害在於操縱合法概念系統來試圖在認知上固有化被授權的制度權威。這個固有化的操縱就是真正的分離主義/分裂主義所在。這個不能以教育或公關消除(香港的公關不是為了推廣什麼,而是為了塑造幻想來掩蓋真相和真實面目),而只能在中港全面統一來完全加以消滅。

 

簡言之,暗獨是利用合法概念來固有化/分裂被授權制度/法律權威的操縱,即偷竊國家主權,憲法權威的分裂主義操縱。

 

真實是如下

 

1.中國憲法是香港的最高法律,而非基本法。

 

2.中央人民政府是香港最高統治機構,而非香港政府。

 

3.從1997年回歸之後,所有既有的法律,連同所有英國時代條例,都不具本港固有性,而一切都是中國憲法,中央授權的,授權法的範疇。一旦失去憲法基礎,本港就在法律上如同一張白紙,所有法律,制度都失效。反正本港本身是個毫無固有法的無權實體。

 

4.任何試圖塑造本港體制或本港法律固有化的概念操縱就是暗獨分裂主義。這就是比明獨更成功,更根深蒂固的洗腦,也就是毒害極深的洗腦。

 

▪️香港既得利益勢力可稱為土豪劣紳,即土豪和劣紳。亦可稱為地產霸權,官商勾結,土地財政,利益固化藩籬,深層次矛盾,四高(超高地價,超高樓價,超高租金,超高物價),公務員福利主義與平民新自由主義兩面制(兩面社會;香港作為公務員的北歐型福利主義社會的同時作為勞動者階級處於在全球最苛刻的新自由主義社會,這同一個社會內完全不同的社會系統之間的極端分隔是個深層次矛盾)。這些問題主體也可以比喻為蛞蝓(懶政,陽奉陰違,不作為,架空國策等)和白蟻(利益輸送,欺貧怕富,官商勾結,貪官污吏等)。於是,整個香港政治是豪紳政治。香港問題充分證實了「一國兩制」在舊‘殖民地’(已否定其民族自決權的,是因為中國並無放棄過主權)的實現並非全國統一的終點,而恰恰是真正統一問題和艱辛內鬥內耗過程的起點。

 

 


 

Hong Kong Intelligence Report #145 香港既得利益勢力的洗腦原理與愚民政策:「一國兩制」暗獨思想是如何鞏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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